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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有关规定,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医疗卫生单位院长2名,副院长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斗门区简介
斗门区位于珠海市西部,是珠海西部生态新城核心区,属粤港澳紧密合作核心圈内,是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常住人口60万人,辖井岸、白蕉、斗门、乾务、莲洲5个镇和白藤街道。区内有新青科技工业园、珠海国家农业科技园等经济园区,形成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物流、现代农业五大产业集群,是珠江西岸重要产业发展区域。斗门区环境优美、生态优良。山、田、河、海相拥的大沙田水乡风光旖旎,御温泉、黄杨山、金台寺、斗门明清古街、接霞庄文化民俗和生态旅游亮点纷呈。斗门区和谐宜居、人民幸福,是国家生态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公共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齐全。当前,斗门区正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历史性机遇,主动演绎好建设参与者角色,以更大作为、更大力度向开放“前沿”挺进,努力将斗门建设成为珠江西岸智能制造示范区、滨江田园生态新城和粤港澳休闲旅游目的地,奋力打造珠海“二次创业”新引擎。更多详情,考生可登录斗门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doumen.gov.cn/进一步了解。
二、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岗位具体选聘人数、选聘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斗门区公开选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院长、副院长岗位表》(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按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按照珠海市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纳入珠海市斗门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享受事业单位规定的薪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