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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三类人员”到所在乡镇(场、区、办)党(工)委报名,填写报名表,提供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表彰证书、任职文件、年度考核结果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的资格和条件由乡镇 (场、区、办)党(工)委全程负责审查把关(组织委员、纪委书记、党(工)委书记必须签字,并对本乡镇(场、区、办)参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负责)。乡镇 (场、区、办)党(工)委集体研究,确定参加全县比选的“三类人员”名单,汇总后于5月9日前报县委组织部干部组,并在本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公开比选。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50%。在笔试、面试和考察环节中如有分数并列情形的,研究确定。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初定5月14日,如变更另行通知。采取公文筐测验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适应拟选拔职位的实际工作能力。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和大学生村官分类从到低分排序,按每个乡镇(场、区、办)最多取3人,依顺次分别选取45人、24人、9人进入面试。面试采用100分制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和大学生村官分类从到低分排序,按每个乡镇(场、区、办) 最多取2人,依顺次分别选取30人、16人、6人进入考察。县从“三类人员”中择优选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考察组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同时,充分征求纪委监察机关和综治、卫生计生、信访、经管等部门意见。对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听取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四)体检。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和大学生村官分类从到低分排序,按每个乡镇(场、区、办) 最多取1人,依顺次分别选取15人、8人、3人进入体检。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三类人员”体检名单。体检依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研究审批。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三类人员”提名人选初步名单,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提名人选。人选岗位的安排由县委统筹考虑,统一调配。
(六)公示。对确定的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收到的信访反映,经核查属实影响任职的,取消任职资格,且不再递补。
(七)备案审核。县委组织部将提名人选名单上报市委组织部基层办、公务员管理办备案审核。对经选举当选的“三类人员”,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公务员登记有关规定进行登记。
四、组织领导
本次择优选配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县委成立从“三类人员”中择优选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唐希佐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县委组织部干部组(3238723)。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从“三类人员”中择优选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乡镇(场、区、办)党(工)委要高度重视此次选拔工作,充分领会文件精神,明确职责,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确保选拔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肃纪律,加强监督。要严肃纪律,坚决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从严整治拉票贿选等行为。参与选拔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和程序进行选拔,要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纪律要求。在选拔工作中,发现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且影响恶劣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确保选拔工作公平公正。
(三)注重宣传,严格程序。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从“三类人员”中择优选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的重大意义。选拔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各乡镇(场、区、办)党(工)委对报考人员要严格把关,突出人员素质,切实把干得好的干部推选出来。对不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人员,要做好政策解释说明工作,确保思想稳定、队伍稳定、工作稳定。对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研究,稳妥处理,确保选拔工作圆满完成。
原标题:关于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择优选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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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化县委组织部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