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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6广安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遴选1人公告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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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中共广安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安市委农工委)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广安市委农工委政策调研科科员1名。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广安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

  三、遴选条件

  1.已登记为公务员(参公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9日后出生);

  4.中共党员;

  5.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有一定文秘、写作基础,熟悉农业农村工作,计算机操作熟练;

  7.具有2年以上县级及以下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

  8.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9.身体健康;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20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广安市委农工委综合科(广安区思源大道1号市委机关办公大楼715室)。

  3.咨询电话:0826-2335854。

  4.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如实填写《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自行到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登记表)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本人1寸同底彩色正面免冠近照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不符合本职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广安市委机关办公大楼715室领取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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