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四川:2016广安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遴选1人公告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5-09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二)考试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100分。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如果达不到该比例,则取消此次遴选。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写作。笔试由广安市委农工委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素养、政策法规水平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满分100分,以60%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若报考人数在5人及以内的,则全部参加面试;若报考人数超过5人的,则取笔试成绩前3名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予以公布。面试由广安市委农工委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以40%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复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采取民主测评、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若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时间不满2年的,进行延伸考察。

  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试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广安市委农工委确定拟试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情况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需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对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用的,到广安市委农工委顶岗试用3个月。

  (五)调动

  试用期满后,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经广安市委农工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为加强公开遴选工作的监督,由广安市委农工委纪检员对公开遴选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在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中,报考人员如有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在考试或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加公开遴选资格。其他相关人员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826-2533606

  本公告由广安市委农工委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广安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广安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遴选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