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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6深圳龙岗区选调13人公告

深圳组工在线 201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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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深圳市市外公务员转任暂行规定》及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管理有关规定,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我区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根据不同职位要求选调深圳市内、外各级机关(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具体范围及职位详见《深圳市龙岗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三)现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报考者现任职务需符合报考职位的相关要求,现任职务高于选调职位职务的,按选调职位进行任职,各职位要求详见选调职位表);

  (四)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属市外公务员的须符合我市市外转任及跨职组职类转任的相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选调条件:

  (一)我市聘任制公务员订立固定期限聘任合同且在首次聘任合同期限内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四)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

  报名以中国邮政EMS邮寄材料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至2016年4月8日(以邮局寄出邮戳时间为准)。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深圳市龙岗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身份证、户口薄、公务员登记表、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或过渡公务员审批表、现职务任免文件复印件,其中公务员登记表、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或过渡公务员审批表、现职务任免文件复印件需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邮寄报名后,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各选调单位指定邮箱(详见选调职位表附件1);

  3.邮寄地址:详见选调职位表(附件1)。

  (二)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后,由选调单位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告知考生。考试前,将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工作,考生务必携带以下材料:

  1.《深圳市龙岗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及验证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需验原件。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考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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