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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确定考察对象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试者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入闱人选。拟选拔职位数量为2人以下的,考察入闱人选按拟选拔职位数量“N+2”的比例确定;拟选拔职位数量为3人以上的,考察入闱人选按1.5:1的比例确定(如入闱人数不是整数,按“四舍五入” 进一位列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则一并列入)。
“捆绑式”职位考察入闱人选的确定,则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选拔职位数量“N+1”的比例确定。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其中,“捆绑式”职位选拔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联合区委组织部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具体表现,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岗位匹配性。
考察过程中,认真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对档案存在恶意涂改、造假等情形的,立即中止考察程序。
进入考察程序后,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任职情形经查核情况属实的,取消其考察资格,且不再递补。
(六)研究决定
综合考试、实绩考察等情况分析研判,经区委组织部研究后,按照拟选拔职位数量“N+1”的差额比例(“捆绑式”选拔职位除外)提出票决人选,提交区委常委会票决,产生拟任人选,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捆绑式”选拔职位由考察组根据考察结果直接产生最终入闱人选,并由区委常委会研究任职。
(七)公示和任用
对确定的拟任人选在我区和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收到的信访反映,将仔细查核了解,经查核属实的,取消任职资格,且不再递补。
对公示不影响任职的拟任人选,在街道任职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在青云谱镇任职的,按有关法律和章程规定参加青云谱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在换届选举中当选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在选举中落选的,回原单位工作。
“捆绑式”选拔职位产生的任职人选,在全区领导职数范围内统筹安排,也可安排到事业单位任职。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街道镇园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选拔工作,把它作为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成立以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为组长,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分管副职以及人社、编办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街道镇园党(工)委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整个选拔工作的实施。各街道镇园要负责组织好本地人员的报名和初审工作,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选拔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肃纪律、客观公正。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精神,对选拔工作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确保选拔工作公平公正。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部门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鼓励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同时对不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人员,要做好政策解释说明工作,确保思想稳定、队伍稳定、工作稳定。对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研究,稳妥处理,确保选拔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