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3.大学生村官: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工作年限满4年(2012年2月底之前参加工作,任村官前可以认定的工作年限可合并计算)。
(3)服务满一个任期以上且考核合格,含已转为我区公务员及事业编制的大学生村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拔:
1.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本人曾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违规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
5.有其他影响使用的规定情形的。
四、选拔方法和程序
选拔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按照“一推两考一差额”的方式进行。“一推”,即基层党组织推荐;“两考”,即考试(笔试、面试)和实绩考察;“一差额”,即按“N+1”形式由区委常委会差额票决。整个选拔工作在2016年3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具体选拔程序和步骤如下:
(一)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人员按照自愿、诚信的原则,携带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单位和街道(镇园)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4日。报名时,须如实、准确填写《南昌市选拔“三类人员”担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五份,并提交5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
组织推荐由各报名单位党组织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填写组织推荐意见,按照相关要求,统一汇总上报至区委组织部。对担任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或主任期间所在社区(村)出现群体性事件并负有主要责任,或担任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期间所在社区(村)党组织被定为软弱涣散党组织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整改到位的,不予推荐。
资格复审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并填写审核意见。复审后,将符合选拔资格条件人员的信息进行汇总,并填写汇总表格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的全过程。
(二)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由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加分项目,个人获得国家、省、市综合性表彰奖励的分别加10、6、3分,按最高级别表彰奖励加分,只记一次。笔试主要测试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区委的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实施(其中,“捆绑式”选拔人员的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委托无该职位面试入闱人选的县区负责实施)。根据笔试成绩(考试分数+表彰奖励加分)排名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闱人选。依据以下比例确定各选拔职位面试入闱人选:拟选拔职位数量为1人的,参加面试人数按5人确定;拟选拔职位数量为2-4人的,面试比例为3:1;拟选拔职位数量为5人时,参加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如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面试入闱人选确定后,即征求区纪检、计生、综治等部门意见,存在影响任职情形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下一位入闱人选征求意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创新应变能力、责任心和岗位匹配性等。笔试、面试考试工作于2016年2月下旬——3月上旬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