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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4月30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质或工作经历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二)通过本次选调调入深圳市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工作人员,原则上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3年。
(三)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四)事业单位职员入职后的岗位聘任按深圳市现行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五)拟选调对象无正当理由2个月内(从发出商调函之日起算)未办结调入手续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1室,电话:0755-88210091、0755-88210103。
原标题:深圳市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4月公开选调职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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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4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201904/t20190419_1692800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