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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
1.笔试由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组织,考试内容为申论考试;
2.考试时间初定于4月27日,地点:待定。具体确切时间、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请保持个人联系方式畅通);
3.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合格线由深圳市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划定。
(四)资格复审
根据报名人数及笔试成绩情况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时间由深圳市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另行通知。复审考生本人应按要求携带以下材料,到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1室接受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包括:
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并装订:(1)《深圳市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2)《深圳市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选调职员报名信息简表》;(3)职员备案表或在职人员名册;(4)干部任免审批表或任现职级文件复印件;(5)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6)计划生育承诺书;(7)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8)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如工作经验承诺书、本人负责或参与撰写的综合性材料等。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须本人到场参加资格审查,不可委托他人代替;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进入面试的人选,将发送面试通知短信。面试时间、地点及形式详见通知短信。考生凭面试通知短信及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考察、公示
综合考虑考试总成绩、人员工作经历与职位匹配性,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至考生本人。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结束后将安排考察,考察工作由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实施。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情形,可根据需要在参加本职位面试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选调结果,未获选调资格的,不再另行通知。拟选调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