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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室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队伍来源,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我室决定从我市市辖各区(县)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中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遴选职位及名额
(一)秘书科科员 1名
(二)宣传资料科科员 1名
二、 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汕头市市辖各区(县)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热爱党史、地方志工作,品德优良,甘于奉献;
2、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满2年的公务员(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8月10日);
3、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6、身体健康,性别不限;
7、符合遴选职位所需的专业等其它条件(详见《职位表》)。
三、遴选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7日至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登录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hrss.shantou.gov.cn) 或汕头市地情网(http://st.gd-info.gov.cn/shtml/st/xxgk/xxgk_9/index.shtml)下载《中共汕头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后送中共汕头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秘书科(地址:汕头市海滨路 8号市委市政府人民来访中心办公大楼315室,联系电话:0754-88273693)。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中共汕头市委党史研究室(汕头市地方志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公务员(参公工作人员)身份证明和职务证明材料(任职文件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蓝底免冠1寸相片3张。可附带由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2篇。我室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将资格审查结果通知报名人员,并向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