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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加强全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区政府同意,通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面向全区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2名。
一、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通州区区级机关和镇(区、园、街道)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6)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实施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1日- 8月21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通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金西路97号,通州汽车站向东第一个红绿灯路口北侧)408办公室。
3.报名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填写《通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历年年度考核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及录用资格。
4.资格审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区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