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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
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
(六)确定人选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遴选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在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遴选人选,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出现遴选职位空缺时,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按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合成后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递补对象),并组织体检考察,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人员,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程序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转任手续。
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办公室 0796-821044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 0796-8230822
监督举报电话:0796-8224642,0796-8231043
原标题:吉安市市直单位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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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吉安市直单位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2015年吉安市直单位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说明.doc
3.2015年吉安市直单位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4.2015年江西省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doc
中共吉安市委组织部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