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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在我局设立佛山市不动产登记局,因工作需要,现拟在全省范围内选调2名公务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 选调职位
佛山市不动产登记局科员2名。
二、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和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2、综合素质较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3、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4、公务员任职近两年考核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二)岗位任职条件
1、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按照岗位工作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土地管理岗位:土地资源管理、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测绘工程、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系统、房地产经营管理、法学专业,并有在国土行政管理部门从事地籍管理(土地登记)业务3年以上工作经验,取得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土地登记上岗资格证》。
(2)房产管理岗位:土地资源管理、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测绘工程、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系统、房地产经营管理、法学专业,并有在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从事房产管理(房屋登记)业务3年以上工作经验,并取得住建部颁发的《房屋登记官考核合格证书》。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8月14日。
(二)报名方式:请符合要求的人员填写报名表(贴近期小一寸彩照)及本人身份证、公务员身份证明、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中地籍管理岗位,还需要提供《土地登记上岗资格证》复印件,房产管理岗位还需要提供《房屋登记官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到佛山市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佛山市国土规划局人事科报名(仅限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或通过邮寄、电子邮箱等方式报名,并请及时致电,以便确认报名信息,过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和考试:我局收到材料后,将电话通知符合要求的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和考试(经初审,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资料不予退还),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同时,根据考试成绩,确定选调初选人员。
(四)考核和体检:按照公务员转任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五)录用: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联系人:杨先生 咨询电话:(0757)82246084
Email: fsgtghjrsk@163.com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15楼人事科
邮编:528000
原标题: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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