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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遴选办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增加加分因素,以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满2年为基数,每多工作1年(实际在岗时间,被县区及以上各级机关借调时间扣除)增加0.5分,最高不超过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凭乡镇(街道)党(工)委开具的在乡镇(街道)实际工作年限证明(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书记签字),并经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后,到市遴选办办理审核手续。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遴选办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四)面试和加试
面试工作由市遴选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素质、职位适应和综合能力,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遴选单位可根据需要增加专业能力测试。加试设置情况详见《遴选计划表》,具体情况另行公告。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报考需加试职位的,结构化面试成绩与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加权合成,为报考者的面试综合成绩。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
(五)考察
考察人选按遴选职位计划数,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差额确定。遴选职位名额1-2人的,均差额1人。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实施,遴选单位派出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依据遴选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如实撰写考察报告。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遴选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提出拟遴选对象名单,报市遴选办审定后,在市遴选办、遴选单位和拟遴选对象工作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发放报到通知书。
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遴选人员正式任职后,须与遴选单位签订不低于2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协议。
四、信息查询
遴选公告和职位表于7月17日在淮北先锋网(hb.ahxf.gov.cn)、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www.hbshrss.gov.cn)、淮北人事考试网(www.hbpta.gov.cn)上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上述网站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有关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五、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561-3198703、3198392。
监督举报电话:0561-12380、3053279。
本公告由市遴选办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原标题:淮北市市直机关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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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北市委组织部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