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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确定考察人选
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遴选职位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根据综合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差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公开遴选职位计划数比例为2:1。末位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拟进入考察人员超过考察比例的,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单位)组织实施。遴选机关(单位)要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通过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其身份和经历。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也可以采取德的专项测评、实绩公示、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法进行考察,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遴选机关(单位)根据报考者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要求,经党组集体研究,等额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遴选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示。
(六)体检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遴选公告发布网站发布公告,并组织实施,参加人员为公示的遴选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由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遴选机关(单位),以电话形式及时通知到报考者本人。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结论如有疑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本职位考察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拟遴选人员公示
由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遴选公告发布网站对拟遴选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发公开遴选结果通知。公示中反映问题影响遴选结果而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遴选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期间工资待遇比照同类职位人员标准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格按规定程序和办法组织实施。所有参与工作遴选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要严格落实回避有关规定,对遴选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弄虚作假、泄密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并公布举报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为了维护公开遴选工作秩序,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印发的《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终止相关资格和取消录用,并作出相应处理。
五、其他
职位咨询:请拨打具体职位表后的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919— 3185668
监督电话:市委组织部0919— 3283248
市公务员局0919— 3185668
原标题:2015年铜川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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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铜川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2015年铜川市市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铜川市委组织部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