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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5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选调2人公告

绵阳人事考试网 201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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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经绵阳高新区党工委同意,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绵阳高新区管委会网http://www.myht.gov.cn、绵阳高新人才网http://www.myshiphr.com发布)。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调原则。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在编在职并完成公务员登记手续的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公务员身份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3.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

  4.其他选调条件见附件1《绵阳高新区201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试用期内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查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违反计划生育等有关规定的。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至7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报名地点: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联系人:李芝军,联系电话:0816- 2564013,地址:绵阳市高新区永兴镇金祥南路。

  3.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绵阳高新区201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同意选调意见,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报名选调知识产权审判员的还应提交《法律资格证书》(A证)、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符合条件的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选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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