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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方式
1.本次选调工作采取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作为考察人选组织实施考察;体检不合格的,由区党工委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绵阳高新区管委会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示。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调动的,即办理调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组织实施和要求
1.选调工作由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绵阳高新区纪工委全程监督。
2.报考人员和参加选调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监督电话:绵阳高新区监察局 0816-2532420
咨询电话: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0816-2532937
原标题: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关于高新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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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