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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报名方式: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后,报考者到县纪委报名。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5年7月7日08:00至7月10日18:00。
报名时须填报《2015年获嘉县委巡察工作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该表由报考者在获嘉县党政信息网站下载 (http://www.huojia.gov.cn)。报名时还应出具以下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所在单位同意选调及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通知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
(三)考试
报考职位1—3的人员不再参加考试;报考职位4和职位5的人员须参加笔试和面试,具体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和县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1、领取准考证。2015年7月15日,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2、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5年7月18日上午09:00—11:3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1.5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比例内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重分,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2015年7月25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以上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均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察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职位1—3的人员,直接进入考察程序;报考职位4和职位5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重分,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入考察对象。
主要考察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选调后是否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突出以德为先的原则,同时实行家访、邻访形式,对考察对象道德品质进行重点考察;对参加工作满1年但不满3年的考察对象还须到其毕业院校进行考察。
如有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试用与办理调动手续
综合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7天。
对拟选调人员试用1年。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任用手续。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任用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本次选调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成立获嘉县巡察工作机构人员选调办公室(简称县选调办),具体负责选调工作。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三)严格工作纪律。选调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选调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3—4585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