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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结合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十堰市政府研究室《十堰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名。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岗位
十堰市政府研究室《十堰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遴选2名工作人员(主要从事政府调研,重要讲话、文件和调研报告起草)。
二、遴选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遴选对象
十堰市各县市区政府研究室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具备公务员身份,具有较强调研能力,有3年以上独立撰写重要讲话、重要文件和调研报告的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服从分配,敢于担当,热爱调研;
2、品行端正,无劣迹记录;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7月1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 15:00至17:30到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313室)报名,报名人员需携带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公务员登记表、近三年年度考核表、调研成果书面材料等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报名、交费并确认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予以减少或取消岗位。
四、考试方式
实地调研并起草调研报告,成绩实行百分制。
五、考试时间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遴选单位进行现实表现情况考核。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并确定拟遴选人员。
七、公示、录用
考生经调研写作、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考试成绩和拟遴选人选均通过十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19-8654933。十堰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秘书科 0719-8109169。
举报电话: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0719-8650721。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