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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考财务工作人员笔试内容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财务专业知识,报考办案工作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
3.笔试后,按报考职位类别选调名额1:2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4.报考人员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结果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察,主要是进一步核实基本情况,了解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完毕后,考察组对考察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建议。对基本情况不实、资格初审虚假及政治表现不好的对象,取消其选调资格。替补人员按综合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并按规定的程序对其另行体检和考察。
(六)审定
市纪委常委会根据考察的情况,从考察合格的对象中确定3名干部为选调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四、管理
选调对象确定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如不能胜任则退回原单位。
五、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工作在市选拔和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事务由市纪委、市人社局负责。
原标题:资兴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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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选拔和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