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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河源市统计局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河源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调2名科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文秘人员、业务人员各1名
二、选调范围
在全市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中选调。
三、选调条件
1、政治觉悟高,遵纪守法,且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公务员身份,且有2周年以上工作经历;
3、文秘人员:①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②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③有文秘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熟悉各类公文写作;
业务人员:①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②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③有撰写统计分析能力,统计工作经验及有中级以上统计职称的优先考虑;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间内的公务员,不符合公务员转任相关条件及任职要求的,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选调采取自愿报名、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3日—6月25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河源市源城区富民街2号市统计局603办公室(联系人:曾伟光,18902779813,办公电话:3319495);或将报名材料用特快专递寄河源市统计局办公室收(信封正面写明“选调”);邮编517000。
3、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提供相关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
(1)《河源市统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公务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2篇,有在报刊杂志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需提供复印件。
(二)审查资格。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市统计局负责组织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三)组织考试。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初审合格的,通知其本人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为现场即席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①文秘人员考公文写作;②业务人员考统计工作实务(统计或经济学基本知识,统计或经济分析写作,计算机应用技术)。
2、确定面试对象。按考生笔试成绩合格人选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面试主要对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位适应度、形象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满分100分。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试总成绩在市统计局网站公布。
5、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选调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应按时统一参加体检,不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选调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合格即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考察不合格按考试名次依次替补。
原标题:2015年河源市统计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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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统计局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