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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县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队伍,现面向县级机关及区镇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二、选调选聘对象
县级机关、区镇机关在职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各1名。
三、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吃苦耐劳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2.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符合公开选调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选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选聘方法及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2015年6月16日(8:30~12:00,14:00~17:30);
(2)地点:海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3)报名时须持本人学历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4)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资格初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
(5)报名人数与岗位拟选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如达不到3∶1的比例,则取消该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2015年6月17日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ldbz.gov.cn)公示。
(6)取得考试资格人员于2015年6月18日(8:30~12:00)到海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2.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2015年6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成绩2015年6 月 19 日通过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ldbz.gov.cn)公布。
3.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拟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海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组织,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4.考察。由县行政服务中心按拟选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
5.公示与审批。拟选人员名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ldbz.gov.cn)公示。公示期满后,符合选调选聘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调动审批手续。
因体检或拟选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选调选聘的,或拟选人员明确放弃的,可一次性依次递补,选调选聘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咨询电话:88897004。
原标题:海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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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安县委组织部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