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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遴选跟班培养人员13名简章

毕节市人民政府 201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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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请报考人员按以下顺序对所交的材料编号和装订):

(1)《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遴选跟班培养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只收打印表,见附件2);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照片背面写考生姓名,用照片袋封装,并订于报名表右下角),并附电子版,按姓名+身份证号的方式进行命名;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5)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见附件3);

(6)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的证明(见附件3);

(7)报考机关公务员岗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复印件经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签署“与原件相符”和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8)报名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1.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简章》中所规定的条件和《岗位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遴选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遴选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遴选资格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遴选工作的始终,在遴选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

2.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及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照《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其参加遴选。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3.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遴选计划予以减少。岗位遴选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遴选计划减少的情况,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四)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文稿写作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及考试范围。

3.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领取时间为2018年6月1日、6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领取地点为报名地点。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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