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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限制性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期间的;
3.因违纪违法受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4.任期制干部,任期未满的;
5.试用期干部,在试用期的;
6.新录(聘)用人员,在新录(聘)用单位工作时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7.根据国家、省和市的相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免费师范生、参加2014年及以后公务员招考录用到乡镇机关的公务员、未满服务年限定向招录的政法干警和人民警察学员、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两年内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等;
8.按照第二届毕节市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纪要关于“同城(七星关区和金海湖新区)不调配原则”的要求,七星关区和金海湖新区工作人员不纳入遴选范围;
9.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解密期的;
10.不符合遴选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程序步骤
(一)发布公告
2018年5月18日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等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名人员本人亲自前往报名,如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26日—5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地点: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E栋111室。联系电话:0857-8235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