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县公开选调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有关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选调资格。
报考人数低于或等于选调人数时,再不进行笔试面试,直接进入组织考察阶段。
(三)笔试。笔试时间为5月15日上午9:00—11:30。笔试科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考试前一天到环保局领取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以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排序,按选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果由个人原因放弃或发现影响进入考察的,可按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由县公开选调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抽调环保局和人社局人员组成考察组,按考察方案进行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选调者,经县公开选调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选调意见。
(六)公示。经县公开选调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审定后,对拟选调人员在成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七)办理调动手续。公示结束后,由相关部门下发选调文件。
三、监督
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公平公正,特邀请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全程监督。
县环境保护局监督电话:0939-5921117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939-3213082
咨询电话: 13993981286 13993981716
本公告由县公开选调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成县公开选调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成县公开选调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