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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北保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遴选4人公告

保康县人事考试网 2018-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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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8湖北保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遴选4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湖北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湖北遴选招考公告湖北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为进一步加强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经县委同意,中共保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拟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报名范围

从全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具有行政编制、符合登记条件的工作人员和选调生中遴选 4 名工作人员。

1.文字综合岗位2名: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和综合协调能力,有主笔或参与起草领导讲话、调研报告、经验材料、理论研究文章等综合性文稿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2.计算机运用及管理岗位1名:具有计算机专业背景,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和维护管理能力。年龄在30周岁以下 (198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3.执纪执法审查调查岗位1名:具有法律、法学、会计、审计专业背景或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取得会计、审计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1.政治上坚定可靠,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工作经历,并在现单位工作时间满两年(截至2018年4月30日),其中选调生必须具有两年以上乡镇实际工作经历(当年招录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遴选进保康县纪委监察委后,5年内不得申请调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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