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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能测评、体检、心理素质测评
1.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考试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2.体检
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3.心理素质测评
心理素质测评由徐州市铜山区公开选调人民警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在体能测评、体检、心理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由徐州市铜山区公开选调人民警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警官证》、面试通知书原件。
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以笔试卷面题得分高者优先,如再并列,依此方法类推。总成绩在徐州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予以公布。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照拟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并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徐州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署名反映或匿名反映线索清楚的,由徐州市铜山区公开选调人民警察领导小组组织核查,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不予选调。
(八)录取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外省选调人员报经江苏省公安厅政治部审核同意,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本省内选调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调动手续。选调人员调入后在本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
(九)其他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6-83911998,0516-83340018。
(十)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徐州市铜山区公开选调人民警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徐州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16-83405919;
徐州市铜山区公安局咨询电话:0516-83340081。
原标题: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公安局2015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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