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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5徐州市铜山区公安局人民警察(公务员)选调12人公告

徐州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2015-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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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铜山区公安局面向全国公安机关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和职位

  铜山区公安局面向全国公安机关选调人民警察(公务员)12名。

  职位:基层公安科员及以下,从事基层执法勤务工作。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全国公安机关使用政法专项编制的在编在职人民警察(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好,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作风正派,团结同志;

  2.2013年4月30日以前参加公安工作,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男性;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4.具有履行公安工作的身体条件;

  5. 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纪律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形,均不得报名。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徐州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四楼人事考试办公室。(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行政区凤山路。可乘坐11路公交车到铜山区广电局站下,19路、82路公交车到海宁皮草城站下)。

  4.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交本人近期二吋免冠正面彩照2张(不含报名表所贴照片),并于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且自行装好;②填写《徐州市铜山区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务员)报名表》;③《身份证》、《警官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通过报名及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5年5月22日至5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到徐州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四楼人事考试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笔试由徐州市铜山区公开选调人民警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采用百分制,笔试时间120分钟。主要测试公安业务、法律法规等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警官证》和《身份证》。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徐州市铜山区公开选调人民警察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选调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地点在徐州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四楼人事考试办公室,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个人现实表现及年度考核等次材料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评、体检、心理素质测评环节。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各类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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