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长春市集中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其中,报考文字综合职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和《文字综合知识测试》。根据笔试成绩,在及格人员中每个职位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考察
各招考部门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其中,“文字综合等相关工作经历”资格,考察时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依次进行递补。
五、办理手续
对考察合格的人选,各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长春市委组织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公务员局进行审批,并办理相关转任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
长春市委组织部:0431-88776158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公务员局:0431-89871378
原标题:长春市直、区直机关面向市、县以下党政机关公开遴选优秀年轻干部公告
点击下载>>>
2、2015年市直、区直机关遴选优秀年轻干部职位及条件一览表.xls
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 春 市 公 务 员 局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