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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和单位空编情况,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公务员中公开选调部分科员到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和团县委等四个部门工作。
一、选调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按照《公务员法》等相关要求,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原则上为全县乡镇和县直单位录用2年以上(2013年4月之前录用)的公务员。
30周岁以下(1984年5月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其中团县委要求25周岁以下(1989年5月以后出生),县委办、政府办要求能独立参加夜间值班,县委办要求是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
三、选调名额
县委办2名、政府办2名、县委组织部5名、团县委2名。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9日至1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点:县委办政秘三科,联系人:刘成甫,联系电话:5037922;
政府办综合室,联系人:张晓梅,联系电话:5055635;
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联系人:张益霖,联系电话:5061713;
团县委办公室,联系人:葛畅,联系电话:5055028。
五、报名方式和要求:
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填写报名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分别到县委办、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团县委报名。报名时本人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照2张(含电子版)。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
六、面试、考核及录用
面试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命题,集中组织,分组进行。按面试成绩1:1.5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由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团县委组成考察组分别进行考核。确定的拟选调人员,试用期半年。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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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五河县委办公室
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五河县委组织部
共青团五河县委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