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七、组织考察和体检
1、考察。根据部领导面谈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档案、实绩公示、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多种方法。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八、差额试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由部务会集体讨论,按1:2的比例决定拟选调初步人选。试用期为6个月,原则上在部机关综合处室且两个以上岗位试用,参与部机关的中心工作。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了解,征求分管领导、所在处室负责人以及部机关中心工作带队领导等意见的基础上,由部务会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考核不合格,返回原单位;考核合格的,面向社会公示。
九、决定与任用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调动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对新进入我部机关的干部原则上安排在部机关综合处室岗位。实行入部教育,对良好的部风进行传承,同时加强业务的学习,使其尽快的进入工作角色。
十、 政策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市委组织部办公室:0791-83885699、83885726(传真)
监督举报电话:0791-83885961(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
原标题:2017年度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机关公务员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