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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广安市武胜县监察局选调3人公告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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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7四川广安市武胜县监察局选调3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四川遴选考试 信息,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网 提供了 四川遴选招考公告 四川遴选考试通知 四川遴选招考职位等内容,祝愿所有遴选公务员考生,考试顺利!

根据工作需要,经武胜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同意,拟面向广安市公开选调武胜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武胜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务员3名。

具体职位附后。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符合选调条件的全市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并经所在单位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2.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品行端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有较高的理论素养、业务水平和较强的文字驾驭、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5.乡镇公务员必须达到最低服务年限;

6.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时间、年龄计算均截止到2017年10月13日。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其中,川委办〔2014〕30号文件下发后,新发布公告录(聘)用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在乡镇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通过定向考录到乡镇机关单位工作的,在乡镇服务年限未满8年;其他若有服务年限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从其规定和约定。

4.《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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