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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广安市武胜县监察局选调3人公告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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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20日

2. 报名地点:武胜县纪委组织部

3. 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红底);

(4)《中共武胜县纪委 武胜县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后),经相关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

根据本次选调工作有关规定,县纪委组织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

(三)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10月20日下午到武胜县纪委组织部领取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

1.开考比例:选调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需达到1:5;报考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选调职位数。

2.计分办法:本次选调统一笔试、面试、考察。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占40%,面试占50%,考察占10%。

3.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写作能力)。笔试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4.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廉洁武胜网站、武胜党建网、武胜政府网予以公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

2.体检:根据考察情况按公开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六)公示和试用

1.公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试用人员名单(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并在廉洁武胜网站、武胜党建网、武胜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可进入下一环节;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其名额按程序依次递补。

2.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试用人员,进行顶岗试用6个月,考察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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