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情况,了解入选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选调的,则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在湘乡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确定选调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选调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入手续。
五、组织实施和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由中共湘乡市委政法委员会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选调考试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中责任。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舞弊的行为,则取消考生的选调资格。为了确保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56771048
点击下载>>>
附件:中共湘乡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调法学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原标题:2017湘潭中共湘乡市委政法委员会法学会办公室选调2人方案
中共湘乡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