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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方法及程序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确定选调人员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湘乡网上发布《中共湘乡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调法学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3日-9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 报名地点:市委政法委政工室(行政中心0262)。联系人:王新泉,电话:56768100、13786246418。
3.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中共湘乡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调会法学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查验后归还),同时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笔试开考条件
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不足时,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
(四)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湘乡市情20分、时事20分、党的理论知识20分、其他40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同进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方式为结构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则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执行,由中共湘乡市委政法委员会组织。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