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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醴陵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3人公告

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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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7湖南醴陵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3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湖南遴选考试 信息,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网 提供了湖南遴选招考公告湖南遴选考试通知湖南遴选招考职位等内容,祝愿所有遴选公务员考生,考试顺利!

为了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解决办案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并报醴陵市委组织部同意,本院拟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职数

法官助理3名。

二、选调条件

1、报名范围:全国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3日以后出生);

(四)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五)在本院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具有2年以上(含试用期)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日)。

3、具体岗位条件:

性别不限,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A证。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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