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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无故放弃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遴选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遴选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五)公示与相关手续
1.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及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遴选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 1238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83732486
六、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83733169
市公务员局综合与职位管理处:80801775、80801168
(一)公告网址: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xz.hrss.gov.cn)
徐州党建网(www.xzdj.cn)
附件: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