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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全国选调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公开选调对象为全国范围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单位及职位
清远市水务局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清远市水政监察支队,选调科员2名。
三、选调条件
(一)学历及专业条件(详见附件1)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法学专业1名,中国汉语言文学或新闻传播学类专业1名;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四)本科学历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五)清远市各县(市、区)的人员需在当地县级机关或乡镇机关公务员岗位服务满五年以上;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符合公务员回避规定。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10日下午17:00截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将以下资料复印件(扫描件)寄到清远市清城区鹿鸣路八号之9清远市水务局4楼办公室(张新妹收)或发至电子邮箱:qysw3362925@163.com:
(1)《2014年清远市水政监察支队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要求粘贴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扫描件);
(3)有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扫描件)可一并发送。
邮件主题格式为“选调单位+职位代码+姓名”,报名成功与否以收到电子回信为准。
(二)资格初审:确认参加考试人员。
(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40分、面试占60分)。
1.笔试。笔试以百分制评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以百分制评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人选按拟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拟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