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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文物工作,决定在本县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干部中选调部分人员充实县文物局工作岗位,现将有关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职位数:县文物局工作人员2名(财政全额拨款)。
(二)选调范围:本县在编在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
(三)选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热爱文物工作,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和原则性较强;
3.具有正常履行文物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四十五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历史学专业或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培训证书者优先;
5、报名人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须在乡镇工作满十年以上。
二、选调办法
(一)组织推荐
由所在单位以书面形式向县文物局推荐。
(二)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24日至11月28日正常上班时间。报名地点为:县文物局综合股,联系电话0597-5832886。
2、所需材料:
(1)选调报名表一份(永定人事人才网下载中心下载);
(2)近期彩色一寸照片一张;
(3)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文物局进行资格审查。
(三)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采用考核、体检相结合择优聘用的办法。
1、考核
(1)成立考核小组,由县文物局局长赖晓东任组长,县文体广新局纪检组长黄天祥任副组长,成员由戴球生、卢建强、许有营组成。
(2)考核小组到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综合表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