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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1.台州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副局长1名;
2.法规岗位人员1名;
3.内审岗位人员1名;
4.文秘岗位人员1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本次面向全市选调人员要求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人员除具有《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之外,还需具备: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
2.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满三年,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等次。乡镇街道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具体要求
1.财政分局副局长职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从事财税、金融、审计工作5年以上;
(4)中级以上职称资格(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
2.法规岗位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
(3)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3.内审岗位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审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或工程造价专业;
(3)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4.文秘岗位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有较强的文字功底,两年以上综合文字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