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三)面试(2014年12月上旬)
面试由昭通市委组织部考试和测评中心组织,面试考官为7人,其中公开遴选单位以外的考官一般不少于3人。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总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遴选程序。面试的具体时间另行确定并通知。
(四)经历业绩评价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遴选岗位从到低分顺序,以2:1的比例确定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选。(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选与遴选计划数不足2:1 的,以岗位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选与遴选计划数的实际比例确定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选。)经历业绩评价由公开遴选单位负责组织,主要评价参加遴选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受表彰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
(五)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之和,按每个遴选岗位从到低分顺序,以2: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公开遴选的笔试、面试成绩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每项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情形时,只在初次出现不合格人员的阶段从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次进行一次性递补。如无人递补或递补后参加考察或体检的人员仍少于遴选计划数2倍比例的,则按照实际人数进行考察或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公开遴选单位负责组织。考察主要对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了解,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组织实施。考察和体检的具体时间由各遴选单位另行通知。
(六)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
公开遴选单位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察情况以及体检结果,集体研究决定拟遴选人选,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拟遴选人员在公开遴选单位及拟遴选人员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不影响遴选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遴选,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遴选。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公示完毕后,考生未按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出的通知按时到遴选单位报到的,视为故意扰乱考试秩序、浪费遴选资源,一律取消遴选资格,终身不得参加全市公务员公开遴选,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处分。
四、纪律与要求
各公开遴选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昭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遴选工作,参加公开遴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如在遴选中发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违纪违规行为,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870—2128956
附件:1、2014年昭通市市直党群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
2、2014年昭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及相关表格材料;
3、2014年昭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