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文件的通知》(大组通〔2013〕98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并报州公务员管理部门批准,决定面向全州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12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到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直属食品稽查支队、药品稽查支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遴选7名科员,食品稽查支队遴选4名科员,药品稽查支队遴选1名科员。原则上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5。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大理州各级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四)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身体健康。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1月以后出生)。
(七)各岗位要求详见《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岗位要求说明书》(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所在单位或主管的组织人事部门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
(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三)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四)按国家相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