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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14下半年合肥庐江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选调21人公告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201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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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实县直单位人员力量,经县编委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计划

  共21名,面向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现在编在岗人员或公务员,其中除县委党校外,我县学校教职工不得报考其它单位选调,具体范围及选调计划详见附表。

  二、选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工作满2年以上(2012年11月1日以前进入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或公务员队伍);

  3、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近两年年度(2012—2013年度)考核均要达到合格(称职)等次;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它年龄计算以此类推;学历是指国家承认学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2)近2年来受到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4)尚在试用期内人员;(5)其它不符合选调情形的人员。

  三、选调方法步骤

  选调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调动的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须提供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要注明其基本情况、参加工作开始时间、现工作岗位、近两年年度考核情况及“同意报考”字样等),事业单位身份人员还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经资格审查后在笔试前发给《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和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考试前发给《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经复审查实与选调条件规定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选调资格。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9日至22日,逾期不予报名。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庐江县政府综合楼六楼东)。

  收费标准: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即办理缴费手续。考试费用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

  2、考试

  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等常识,判断推理,时政,计算机基础应用知识等,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为保证选调人员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时间和地点在庐江县人社局网站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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