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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共江门市委政法委员会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发放准考证。面试前资格复核时要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各个环节,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
(二)考试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考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格者,以选调职位1:3的比例,按成绩高低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考察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选调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方式采取到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谈话、查阅人事档案等。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中共江门市委政法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选调资格。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录用,可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转任
中共江门市委政法委员会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选调人员,并在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中共江门市委政法委员会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本公告及相关附件在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和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发布,由江门市委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0-3276072、3276071;监督电话:3276078。
原标题:中共江门市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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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江门市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中共江门市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中共江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