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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和优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中共江门市委政法委员会在全省地市级及以下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职位
全省地市级及以下机关公开选调科员5名,选调职位和资格条件附后(详见附件1)。
三、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省地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在编在职公务员。中央和省设在地市、县、乡镇的机关(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也可列为选调对象。
(二)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符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热爱政法工作。
2.按规定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岗位要求外勤出差,参与综治维稳值班备勤工作,适合男性。
4.具有1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至2016年12月31日。
5.年龄在28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0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不得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www.humanassess.com.cn)和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www.jmkszx.com)下载并填写《中共江门市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
2.报考者持《报名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2017年1月20日前上班时间(周一至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到中共江门市委政法委员会政治处(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号19幢)办理现场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