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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局干部队伍结构,按照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面向全省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到本局机关和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投资评审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
二、选调岗位及条件
(一)选调岗位:局机关2名公务员。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公道正派,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2.专业知识扎实,业务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政策研究能力,以及组织、协调、管理和独立工作能力,有1年以上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管理工作经验。
3.具有财政学、金融学、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4.35周岁以下,乡科级副职以下(含非领导职务);有2年以上基层公务员工作经历(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均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报考人员原考录公务员时,有明确规定服务年限的,须满服务年限。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二)选调岗位:投资评审中心2名公务员。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公道正派,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2.专业知识扎实,业务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政策研究能力,以及组织、协调、管理和独立工作能力,有3年以上工程造价、政府采购相关管理工作经验。
3.具有工程造价、采购供应管理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及中级以上职称。
4.35周岁以下,职级为科员;有2年以上基层公务员工作经历(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均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报考人员原考录公务员时,有明确规定服务年限的,须满服务年限。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具有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不符合组织系统选调招录人员相关规定的;
3.未达到最低服务基层年限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有违法犯罪和违纪受过处分记录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1月 17日至19日,3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时间段内,接受现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