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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14年纪委机关、省监察厅遴选14名公务员面试(加试)公告

安徽人事考试网 201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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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组通字〔2010〕4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通字〔2014〕3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省纪委机关、省监察厅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加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 资格复审人员。30001、30002执法执纪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30003综合文字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6: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人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11月12日—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省纪委会议室(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9号省委北楼五楼西,电话:0551—62607169)。

  (四)资格复审要求。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资格审查表(签章)、学历学位证书以及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体如下:

  30001 职位:1、有效身份证件;2、资格审查表(签章);3、与职位专业要求相符的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4、中共党员证明;5、公务员(参公) 登记表;6、2 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证明(截至2014年9月),须提供公务员(参公)录用审批表或录用文件;7、目前在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系统或公安、审计部门工作证明;8、2年以上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系统或公安、审计部门工作经历证明(截至 2014年9月);9、目前从事案件查办工作证明;10、从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2年以上工作证明,须提供调动文件,选调生须提供身份证明;11、近3 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证明。

  30002、 30003职位:1、有效身份证件;2、资格审查表(签章);3、与职位专业要求相符的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4、中共党员证明;5、公务员(参公)登记表;6、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证明(截至2014年9月),须提供公务员(参公)录用审批表或录用文件;7、从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2年以上工作证明,须提供调动文件,选调生须提供身份证明;8、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证明。

  省纪委组织部按照职位设置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核验。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面试、加试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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