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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市直单位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大基层干部选拔力度,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全市为市审计局等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本次为市审计局等6个部门单位公开选调副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11名。选调职位及条件见《酒泉市2014年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第二期)》。
二、选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对象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全市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具有正式干部身份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满5年(2009年11月10日前参加工作);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工作年限须满1年(2013年11月10日前参加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市审计局、市自然保护局选调职位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4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审计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9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
4、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技能、职级及其他资格条件;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见习期或试用期未满的;
2、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5、其他不宜参加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通过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外发布选调公告,公布选调对象范围、职位数量、资格条件、选调程序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