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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综合成绩(有专业测试)=(笔试分数*25%+专业测试分数*25%)+(面试分数*50%)+加分分数。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考察人数与遴选计划数不超过2: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对象。若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不再从非考察对象中进行人员递补。
各遴选单位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测评、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对象在基层一线或窗口服务部门的,要适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组要认真审核考察对象干部档案,按规定如实填写《贵州省干部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并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工作于2016年12底前完成。[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调动人员。遴选单位对拟调动人员在黔西南州组织工作网、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调人选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地、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学历学位、主要任职经历、现任职务、拟调职务、公示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等。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由遴选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调动工作于2017年元月完成。
六、纪律监督
1、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遴选工作启动后,各地不得突击提拔或晋升参加遴选人员的职务职级。
2、各遴选单位要始终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要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杜绝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对在遴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按规定和程序开展遴选工作的,将视情况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商各遴选单位确定。
咨询电话:
各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详见职位表)
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859-3223231
州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0859-3229852
监督电话:
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0859-12380
原标题:黔西南州2016年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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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