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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14年省直机关遴选142名公务员公告

辽宁人事考试网 201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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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资格审查(复审)

  遴选单位根据笔试成绩和3:1的面试比例,按照从到低分确定进入各遴选职位的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进入资格审查(复审)人员持《报名推荐表》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个人档案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参加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中,特别要对是否具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破格提拔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面试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经递补,仍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但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可予以保留;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且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取消该职位。

  资格审查(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遴选单位另行通知。

  六、面试

  明确保留的职位,资格审查(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选缺考需书面向遴选单位申请,无正当理由不得缺考。

  面试由各遴选单位自行组织,面试试题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时间、统一地点命制。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遴选。面试组织和面试评委组成严格按照《2014年省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面向优秀选调生和具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设置专业测试的,由遴选单位自行组织。专业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测试组织严格按照《2014年省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面向优秀选调生和具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遴选单位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或面试成绩×30%+专业测试×2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根据总成绩,按照体检和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由各遴选单位根据需要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专业)体检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遴选资格。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实施,考察组应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八、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考察结束后,各遴选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并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拟遴选人员进行网上统一公示,公示内容为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职位、现工作单位及职务和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和任职等相关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办理任职手续。转任职务以报考时填写并经资格审查(复审)合格的职务作为依据,平职转任。

  九、纪律与监督

  面向优秀选调生和具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是树立面向基层用人导向,拓展选人用人视野,改善省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的重要举措,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要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十不准”,从严干部档案审核,凡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有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遴选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帮助造假的也要严肃处理。提取个人档案应遵守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未密封的档案不予受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遴选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应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与各遴选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不得报考该遴选单位职位。严肃遴选工作纪律,把督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派专人对遴选工作进行督查指导。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遴选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相应责任。

  十、咨询电话

  遴选政策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 024-23128270

  省公务员局 024-23448317

  原标题:2014年辽宁省省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面向优秀选调生和具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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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4年辽宁省省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2、2014年辽宁省省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公务员局

  20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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